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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释放拍卖服务协议

更新时间:2025-08-27  浏览次数:5651次

尊敬的用户,您好!感谢您选择Hong Kong LIBA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平台提供的域名释放与拍卖服务!
在使用本服务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一旦您点击确认或实际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并愿意受其约束。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Hong Kong LIBA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客服联系,我们将为您进行解释说明。

一、术语解释
1.1 “域名释放”指注册人主动申请将到期前60天以上的域名从注册人账户中释放,进入公众可获取状态。

1.2 “Hong Kong LIBA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是指向用户提供开展在线域名预订竞价活动所需的系统、技术及相关支持的域名抢注平台。

1.3 “用户”是指通过Hong Kong LIBA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提供的域名系统,进行域名交易的Hong Kong LIBA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会员,包括个人用户(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和个体工商户等)和单位用户(国家机关、公司合伙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等)。

1.4 “拍卖”指域名在释放后,由两个及以上用户有意认领,进入竞价程序的交易方式。

1.5 “流拍”指在域名释放后无人预订或竞价失败的情形,域名将进入流拍状态。

1.6 “买家”指通过Hong Kong LIBA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平台参与域名释放、竞价并成功获得域名的注册用户。

1.7 “释放失败”指因域名检测未通过(如被hold、serverProhibited等)导致无法进入释放或拍卖流程的情形。

1.8 “保留价”指发布释放时由用户设置的最低成交价格,未达到该价格即视为未成交。

1.9 “无污染域名”指域名需为无不良使用记录的域名,未被黑名单收录、未受DNS污染、未有知识产权争议,且能够在用户所在地区正常解析和使用。

二、 服务流程

2.1 用户发布释放申请,平台对域名进行检测:如检测失败,释放发布失败;如检测成功,则进入可释放状态。

2.2 如域名未被任何人预订,则释放后流拍(不收取流拍费用);如有用户预订,释放后则进入拍卖阶段。

2.3 拍卖成功(即出价超过保留价)后进入成交结算;拍卖失败则流拍并收取流拍费。

三、适用条件

3.1 用户须保证拟释放域名无污染等非法用途。

3.2 Hong Kong LIBA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保留拒绝处理不符合条件的域名释放申请的权利。

3.3 Hong Kong LIBA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保留所有检测权利。

四、费用与结算

4.1 用户参与竞拍须支付保证金;拍卖成功后应于规定期限内完成付款,买方逾期未完成付款的,视为违约。平台有权立即冻结买方账户,并按下列方式处理:

4.1.1买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将被直接扣除,不予退还;

4.1.2其中**10%**的保证金金额作为违约补偿金支付给卖方;

4.1.3 其余部分由平台作为违约金收取,用于弥补因买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4.2 得标未付款者,除扣除保证金外,将扣除违约金。

4.3 平台按如下规则收取服务费:

 成交域名:按成交价格收取相应比例的服务费(普通用户15%,经销商10%)。

 流拍费用:普通用户$1.00/个,经销商$0.50/个。

4.4 用户同意,因收费标准调整等产生的任何纠纷,除法律明确规定外Hong Kong LIBA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有免于诉讼或仲裁的权利。

五、Hong Kong LIBA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的权利与义务

5.1 Hong Kong LIBA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仅作为域名释放与交易平台,用户自行操作中因理解错误、操作失误、疏忽等产生的任何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5.2 Hong Kong LIBA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不对用户间的实际交易成果作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承诺。

5.3 Hong Kong LIBA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有权决定向用户提供的服务范围,有权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对本服务的功能进行增加、删减、更新、调整,或取消本服务类型。

5.4 Hong Kong LIBA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在发现交易异常时,有权终止双方的交易或设置该笔交易无效。Hong Kong LIBA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有权依据判断确认该交易是否异常并采取适当措施。

六、用户权利与义务

6.1 用户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信息,并对其账户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2 用户有权使用本服务进行域名释放及参与拍卖活动,有义务遵守平台规则、支付相关费用,不得从事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6.3 在任何情况下,用户均不应轻信借款、索要密码或其他涉及财产的网络信息;涉及财产操作的,请一定先核实对方身份,并请经常留意Hong Kong LIBA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有关防范诈骗犯罪的提示。

6.4 用户不得借用Hong Kong LIBA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域名在线交易的交易规则,进行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套现、洗钱等活动。用户用以支付域名购买款项的资金应为合法所得,如因任何资金来源不正当原因导致的违法交易行为,用户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本网站无关。

6.5 用户理解并同意,如Hong Kong LIBA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自身或通过其他第三方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主管机关,法院,域名管理机构等判断某些域名存在违规或违法使用情况,Hong Kong LIBA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有权终止本服务,并进行其他必要的操作,包括但不限于下架所发布的域名、对域名予以锁定,禁止域名信息修改和转出、判定域名交易无效等。

6.6 用户理解并同意,Hong Kong LIBA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有权通过判断,对恶意扰乱交易市场的用户采取暂时冻结交易功能、记入黑名单,永久查封账户域名交易权限,限制账户整体业务操作权限等处理措施。

七、不可抗力和责任承担

7.1 用户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风险因素,使本服务发生中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流行疫情、战争、罢工、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如木马程序、蠕虫等)、电信部门技术性调整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出现上述情况时,Hong Kong LIBA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将努力在第一时间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进行修复,但是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Hong Kong LIBA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责;

7.2 若出现断网,攻击等意外事件,Hong Kong LIBA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保留对服务内容、方式作出相应的调整的权利,因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Hong Kong LIBA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不承担责任。

7.3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Hong Kong LIBA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对以下情形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受阻不承担责任:

7.3.1 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7.3.2 用户或Hong Kong LIBA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7.3.3 用户操作不当;

7.3.4 用户通过非Hong Kong LIBA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7.3.5 其他Hong Kong LIBA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7.4 用户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网络信息或其他用户行为带来的风险,Hong Kong LIBA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不对任何信息的真实性、适用性、合法性承担责任,也不对因侵权行为或域名本身存在争议给用户造成的损害负责。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7.4.1 来自他人匿名或冒名的含有威胁、诽谤、或非法内容的信息;

7.4.2 因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遭受他人误导、欺骗或其他导致或可能导致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

7.4.3 域名本身涉及的权属争议、转移争议;

7.4.4 其他因网络信息或用户行为引起的风险。

八、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适用新加坡共和国法律。

8.2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新加坡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

九、其他

9.1 本协议自用户接受之日起生效,Hong Kong LIBA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有权根据运营需要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并提前公示。

9.2 协议未尽事宜,适用Hong Kong LIBA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其他平台公示规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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